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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美云同志的情报果然没有错, 从这天起, 林思珈第二天第三天,都在宋厂办公室看到了他。
幸福来得太突然,林思珈乐不思蜀的刷着boss,日常打完招呼, 还能借着帮宋厂打扫办公室、倒水, 以及还书借书的过程中, 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第三天下午,林思珈已经把《呼啸山庄》给看完了, 里面, 宋厂从午饭后就坐在桌子前奋笔疾书, 整整三四个小时都没动一下,林思珈认为该执行她兼职秘书的任务了,于是她放下书走进办公室。
宋厂这几天都在伏案工作,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转文职了,林思珈有时候帮他打扫卫生, 也不小心瞄到一两眼,他在翻译一些英文材料。
太惨了。这么大一个国企,只是翻译一些英文资料,又不是什么小语种, 竟然还要堂堂副厂长亲自出马,简直不是一般的惨。
林思珈都不忍心看了。
说不定领导翻译的是机要文件,深谙职场规则的林思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在离桌子的半步之外探出小手, 终于成功拿到宋厂的搪瓷杯。
但还是让领导注意到了她的小动作。
宋致远迅速抬头,就看到这位女同志一副做贼的模样。
不过林思珈没有做贼的自觉:“我看宋厂在这坐了几个小时,想帮你去换一杯热水,打扰到你了吗?”
嘴上说着抱歉,脸上却一点都看不出歉意的模样,甚至还有些理直气壮,“不过既然打扰了,那我再多说一句,宋厂,长时间看书写字对眼睛可不好,你妈妈没教过你要时不时停一停休息吗?”
宋致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心想他妈妈还真没说过这话。不过到底是来自同事的关心,他还是笑着收下了:“谢谢你的提醒,我……”
林思珈知道他接下来就要说不渴/不累/不麻烦她了,可是朋友之间、尤其是以为她在抱大腿的“朋友”,就是要越对他好,他才会记得她啊!
所以林思珈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抱着他的杯子就立刻往外走,那架势就好像抢了钱包的飞车贼一样,宋致远也不是能跟人、尤其是女人拉拉扯扯的性格,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跑出去。
林思珈经过自己办公桌的时候,还不忘抄起她的搪瓷杯,去开水房接了两杯热水,悠悠然回到办公室。
宋致远已经被打断了,索性整理起文件来,林思珈也顺势对他道:“领导,我大前天借的书已经看完了,今天想换一本可以吗?”
“这么快吗?”宋致远有些惊讶。
“我看书一向很快。”林思珈大言不惭,正好借着机会交流了下她的读后感,最后总结道,“我觉得基调还是沉重了点,想看点轻松温暖一些的。”
这位女同志果然多愁善感、心灵脆弱。宋致远这么想着,身体却很诚实的从包里拿出他最近在看的书:“或许你会喜欢这本?”
“《撒哈拉的故事》——这个我喜欢。”林思珈高兴的晃了晃书,问,“宋厂你看完了吗?我晚点看也没关系的。”
“我以前就看过,你拿去看吧。”宋致远低下头继续整理文件,突然又想起什么,语气随意的道,“对了,我桌上的东西,你有兴趣也可以拿去看。”
林思珈不由愣了一下,迟疑的问:“文件也可以吗?”
宋致远一边把翻译好的材料装进公文包,一边点头:“我放在桌面上的都可以。”他的办公室不锁门,只要是单位的职工都能进来,真正机密的东西他当然不会放这里,最起码也要藏抽屉用钥匙锁起来。
他也是觉得小林同志人不可貌相,既然能这么用功的看书,不如多看点跟工作有关的资料,说不定以后能派上用场。于是就这么提点一句,要怎么做还看小林自己的意思。
宋致远说完这句就不再多言了,林思珈也乖乖回自己的位置,走之前还看了一眼宋厂桌上还剩一半的英文材料,忍不住想入非非。
领导这是找她分忧的意思?
可是他怎么知道她会翻译呢?
好吧这都不是重点,现在,要不要让宋厂如愿以偿才是重点。
让林思珈自己选的话,她要是有这份上进心,就不可能进云州客车制造总厂混吃等死了,她现在坐办公室,跟车间工人不一样,日后改制也轮不到他们这些行政岗下岗,所以她还能比大哥多坚持几年十年的,等这家公司彻底倒闭了,正好提前退休,过幸福的养老生活。当然能像她爸妈说的那样,结了婚以后,让婆家调到更清闲稳定的单位,那就更好了。
总之,在单位积极表现什么的,对林思珈来说除了让自己变得更忙更累以外,根本毫无意义,这要是换一个领导暗示,她分分钟可以装傻拒绝。
然而对方是宋厂,她心心念念要刷的boss,现在拒绝的话,会不会影响她的伟大计划?
纠结的林思珈还没作出决定,宋厂已经拎着公文包出来了,她忙抬头打招呼:“宋厂,又出去啊。”
“嗯,我去一趟市局。”大概是关系变不错了,宋致远偶尔也会跟林思珈说一声他的行程,“下午大概就不会回来了。”
“好的,宋厂慢走。”
目送着宋厂离开后,林思珈到底起身进了他的办公室,拿走他桌上的英文材料。看在他这么惨的份上,她还是稍微帮把手吧。
林思珈也是典型的口嫌体正直,之前说得那么不愿意,真正做起来反而兴致盎然,当然她自己认为是新鲜感作祟,第一次做翻译工作,比想象中要容易很多嘛,难怪宋厂写一天也不觉得累。
向领导看齐、开始奋笔疾书的林思珈,译完整整两页资料她猛然想起自己的打算,立刻收了手。她只是想表达一下为领导分忧的心意,抱个大腿,并不想真的被抓壮丁好吗。
深谋远虑的林思珈顿时就不干了,把资料都扔回宋厂桌上,自己翘着二郎腿等下班。
上班时间不止她一个人摸鱼,钱美云已经是今天第三次跑到林思珈的位置,小声的问她:“珈珈,你说林大嫂真的能把我跟刘佳的裙子都做好,这才三天不到啊?”
今天上午一到单位,林思珈就跟钱美云和刘佳说,下午她大嫂已经能把裙子做好,让她们下了班都跟她回家一趟。
其实她们不知道,早上出门时,林思珈已经看到了成品了。
那天有林思珈帮忙“砍价”,刘小红和她们说好两条裙子的手工费两块,算起来是比裁缝店里少赚了整整一块钱,可是没有林思珈的宣传介绍,人家也不会放着裁缝店不去来找她。
刘小红不是那种贪心不足的人,她长这么大第一次靠自己的本事赚钱,一点都不嫌两块钱少,小姑子刚开始去车间,按学徒的工资算,一个月也才二十一,她做缝一条裙子就能赚一块钱,刘小红高兴得爆发了小宇宙,这两条裙子都是她“闻鸡起舞”赶出来的。
可是钱美云不知道,她又实在喜爱那条裙子,因此很有些患得患失。
林思珈拍着胸脯向她保证:“我大嫂第一次赚钱很兴奋,加上她刚帮我做好,有那个手感在,下午完工肯定没问题的。”
“那就好。”钱美云终于信了,又兴致勃勃的拉着林思珈说,“明天你也跟我们穿一样的吧,正好坐实咱‘三朵金花’的大名。”
自从林思珈调来了办公室这边,几乎就跟钱美云和刘佳形影不离、同进同出,她是全厂公认的“厂花”,另外两位也同样是清丽可人的美少女,三个人形成靓丽的风景线,就有人在背后称呼她们是厂里的“三朵金花。”
不过林思珈表示不约,“我二哥进了一批新货,国际惯例还是让我先选,我明天要穿新衣服。”
钱美云性格爽朗,被拒绝也不生气,而且一脸感慨,“真羡慕你,要是我哥他们也下海卖衣服,说不定我现在也能天天穿新衣服。”
其实钱美云想多了,林思珈这次能穿上新衣服完全是凭自己的本事。
前几天,她把钱美云和刘佳两位“客户”带回家,谈完了这桩小生意,已经颇有奸商潜质的林成山当场决定要跟刘小红强强联合,他负责进料子,请刘小红加工,这种成衣放到街上卖,价格能在布料和加工费的基础上翻一倍,而且一年四季都可以卖,因为裙子长到脚踝,冬天能在里面加绒裤,他有信心能够小赚一笔。
裙子是林思珈想出来的,第一批“客户”也是她带回来的,林成山对亲妹妹向来大方,钱还没赚到,已经决定先出血,奖励林思珈一身新衣服了。
其实林思珈还有点不太满意,她想不到二哥动作会这么快,还以为大嫂会有时间再帮她做两件衣服,她都想好了,这次要做连衣裙,二哥到的货,肯定没有她亲自想出来的款式好看。
不过为了她们的赚钱大计,林思珈决定暂时妥协了,有新衣服总比没有好。
所以,送走了欢天喜地的刘佳和钱美云后,林思珈还是兴致勃勃跟二哥去了他的住处。
林成山摆摊的地方离住处更近,加上每天晚上收了摊直接回去睡觉,所以货物都放在了住处。
又因为林成山租的是一间卧室,他们和房东夫妻同住一个屋檐下,林家人也不好过去打扰,所以这是林思珈第一次到二哥的住处,从走进学校大门,一路上都有人朝他们打招呼。
“小林回来了?这是你妹妹吧?”
“你妹妹长得真标致,多大年纪了?有对象没?”
到了齐老师家,兄妹俩又受到房东夫妻的亲切问候,林思珈这么个走到哪里都人见人爱的“玛丽苏”,第一次见面,就差点被热情的齐老师拉上桌陪他们一起吃晚饭,还是她哥挺身而出:“齐老师,下次吧,妹妹陪我过来拿点东西,待会还要跟我去出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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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美云同志的情报果然没有错, 从这天起, 林思珈第二天第三天,都在宋厂办公室看到了他。
幸福来得太突然,林思珈乐不思蜀的刷着boss,日常打完招呼, 还能借着帮宋厂打扫办公室、倒水, 以及还书借书的过程中, 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
第三天下午,林思珈已经把《呼啸山庄》给看完了, 里面, 宋厂从午饭后就坐在桌子前奋笔疾书, 整整三四个小时都没动一下,林思珈认为该执行她兼职秘书的任务了,于是她放下书走进办公室。
宋厂这几天都在伏案工作,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转文职了,林思珈有时候帮他打扫卫生, 也不小心瞄到一两眼,他在翻译一些英文材料。
太惨了。这么大一个国企,只是翻译一些英文资料,又不是什么小语种, 竟然还要堂堂副厂长亲自出马,简直不是一般的惨。
林思珈都不忍心看了。
说不定领导翻译的是机要文件,深谙职场规则的林思珈努力做到目不斜视,在离桌子的半步之外探出小手, 终于成功拿到宋厂的搪瓷杯。
但还是让领导注意到了她的小动作。
宋致远迅速抬头,就看到这位女同志一副做贼的模样。
不过林思珈没有做贼的自觉:“我看宋厂在这坐了几个小时,想帮你去换一杯热水,打扰到你了吗?”
嘴上说着抱歉,脸上却一点都看不出歉意的模样,甚至还有些理直气壮,“不过既然打扰了,那我再多说一句,宋厂,长时间看书写字对眼睛可不好,你妈妈没教过你要时不时停一停休息吗?”
宋致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心想他妈妈还真没说过这话。不过到底是来自同事的关心,他还是笑着收下了:“谢谢你的提醒,我……”
林思珈知道他接下来就要说不渴/不累/不麻烦她了,可是朋友之间、尤其是以为她在抱大腿的“朋友”,就是要越对他好,他才会记得她啊!
所以林思珈不给他拒绝的机会,抱着他的杯子就立刻往外走,那架势就好像抢了钱包的飞车贼一样,宋致远也不是能跟人、尤其是女人拉拉扯扯的性格,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跑出去。
林思珈经过自己办公桌的时候,还不忘抄起她的搪瓷杯,去开水房接了两杯热水,悠悠然回到办公室。
宋致远已经被打断了,索性整理起文件来,林思珈也顺势对他道:“领导,我大前天借的书已经看完了,今天想换一本可以吗?”
“这么快吗?”宋致远有些惊讶。
“我看书一向很快。”林思珈大言不惭,正好借着机会交流了下她的读后感,最后总结道,“我觉得基调还是沉重了点,想看点轻松温暖一些的。”
这位女同志果然多愁善感、心灵脆弱。宋致远这么想着,身体却很诚实的从包里拿出他最近在看的书:“或许你会喜欢这本?”
“《撒哈拉的故事》——这个我喜欢。”林思珈高兴的晃了晃书,问,“宋厂你看完了吗?我晚点看也没关系的。”
“我以前就看过,你拿去看吧。”宋致远低下头继续整理文件,突然又想起什么,语气随意的道,“对了,我桌上的东西,你有兴趣也可以拿去看。”
林思珈不由愣了一下,迟疑的问:“文件也可以吗?”
宋致远一边把翻译好的材料装进公文包,一边点头:“我放在桌面上的都可以。”他的办公室不锁门,只要是单位的职工都能进来,真正机密的东西他当然不会放这里,最起码也要藏抽屉用钥匙锁起来。
他也是觉得小林同志人不可貌相,既然能这么用功的看书,不如多看点跟工作有关的资料,说不定以后能派上用场。于是就这么提点一句,要怎么做还看小林自己的意思。
宋致远说完这句就不再多言了,林思珈也乖乖回自己的位置,走之前还看了一眼宋厂桌上还剩一半的英文材料,忍不住想入非非。
领导这是找她分忧的意思?
可是他怎么知道她会翻译呢?
好吧这都不是重点,现在,要不要让宋厂如愿以偿才是重点。
让林思珈自己选的话,她要是有这份上进心,就不可能进云州客车制造总厂混吃等死了,她现在坐办公室,跟车间工人不一样,日后改制也轮不到他们这些行政岗下岗,所以她还能比大哥多坚持几年十年的,等这家公司彻底倒闭了,正好提前退休,过幸福的养老生活。当然能像她爸妈说的那样,结了婚以后,让婆家调到更清闲稳定的单位,那就更好了。
总之,在单位积极表现什么的,对林思珈来说除了让自己变得更忙更累以外,根本毫无意义,这要是换一个领导暗示,她分分钟可以装傻拒绝。
然而对方是宋厂,她心心念念要刷的boss,现在拒绝的话,会不会影响她的伟大计划?
纠结的林思珈还没作出决定,宋厂已经拎着公文包出来了,她忙抬头打招呼:“宋厂,又出去啊。”
“嗯,我去一趟市局。”大概是关系变不错了,宋致远偶尔也会跟林思珈说一声他的行程,“下午大概就不会回来了。”
“好的,宋厂慢走。”
目送着宋厂离开后,林思珈到底起身进了他的办公室,拿走他桌上的英文材料。看在他这么惨的份上,她还是稍微帮把手吧。
林思珈也是典型的口嫌体正直,之前说得那么不愿意,真正做起来反而兴致盎然,当然她自己认为是新鲜感作祟,第一次做翻译工作,比想象中要容易很多嘛,难怪宋厂写一天也不觉得累。
向领导看齐、开始奋笔疾书的林思珈,译完整整两页资料她猛然想起自己的打算,立刻收了手。她只是想表达一下为领导分忧的心意,抱个大腿,并不想真的被抓壮丁好吗。
深谋远虑的林思珈顿时就不干了,把资料都扔回宋厂桌上,自己翘着二郎腿等下班。
上班时间不止她一个人摸鱼,钱美云已经是今天第三次跑到林思珈的位置,小声的问她:“珈珈,你说林大嫂真的能把我跟刘佳的裙子都做好,这才三天不到啊?”
今天上午一到单位,林思珈就跟钱美云和刘佳说,下午她大嫂已经能把裙子做好,让她们下了班都跟她回家一趟。
其实她们不知道,早上出门时,林思珈已经看到了成品了。
那天有林思珈帮忙“砍价”,刘小红和她们说好两条裙子的手工费两块,算起来是比裁缝店里少赚了整整一块钱,可是没有林思珈的宣传介绍,人家也不会放着裁缝店不去来找她。
刘小红不是那种贪心不足的人,她长这么大第一次靠自己的本事赚钱,一点都不嫌两块钱少,小姑子刚开始去车间,按学徒的工资算,一个月也才二十一,她做缝一条裙子就能赚一块钱,刘小红高兴得爆发了小宇宙,这两条裙子都是她“闻鸡起舞”赶出来的。
可是钱美云不知道,她又实在喜爱那条裙子,因此很有些患得患失。
林思珈拍着胸脯向她保证:“我大嫂第一次赚钱很兴奋,加上她刚帮我做好,有那个手感在,下午完工肯定没问题的。”
“那就好。”钱美云终于信了,又兴致勃勃的拉着林思珈说,“明天你也跟我们穿一样的吧,正好坐实咱‘三朵金花’的大名。”
自从林思珈调来了办公室这边,几乎就跟钱美云和刘佳形影不离、同进同出,她是全厂公认的“厂花”,另外两位也同样是清丽可人的美少女,三个人形成靓丽的风景线,就有人在背后称呼她们是厂里的“三朵金花。”
不过林思珈表示不约,“我二哥进了一批新货,国际惯例还是让我先选,我明天要穿新衣服。”
钱美云性格爽朗,被拒绝也不生气,而且一脸感慨,“真羡慕你,要是我哥他们也下海卖衣服,说不定我现在也能天天穿新衣服。”
其实钱美云想多了,林思珈这次能穿上新衣服完全是凭自己的本事。
前几天,她把钱美云和刘佳两位“客户”带回家,谈完了这桩小生意,已经颇有奸商潜质的林成山当场决定要跟刘小红强强联合,他负责进料子,请刘小红加工,这种成衣放到街上卖,价格能在布料和加工费的基础上翻一倍,而且一年四季都可以卖,因为裙子长到脚踝,冬天能在里面加绒裤,他有信心能够小赚一笔。
裙子是林思珈想出来的,第一批“客户”也是她带回来的,林成山对亲妹妹向来大方,钱还没赚到,已经决定先出血,奖励林思珈一身新衣服了。
其实林思珈还有点不太满意,她想不到二哥动作会这么快,还以为大嫂会有时间再帮她做两件衣服,她都想好了,这次要做连衣裙,二哥到的货,肯定没有她亲自想出来的款式好看。
不过为了她们的赚钱大计,林思珈决定暂时妥协了,有新衣服总比没有好。
所以,送走了欢天喜地的刘佳和钱美云后,林思珈还是兴致勃勃跟二哥去了他的住处。
林成山摆摊的地方离住处更近,加上每天晚上收了摊直接回去睡觉,所以货物都放在了住处。
又因为林成山租的是一间卧室,他们和房东夫妻同住一个屋檐下,林家人也不好过去打扰,所以这是林思珈第一次到二哥的住处,从走进学校大门,一路上都有人朝他们打招呼。
“小林回来了?这是你妹妹吧?”
“你妹妹长得真标致,多大年纪了?有对象没?”
到了齐老师家,兄妹俩又受到房东夫妻的亲切问候,林思珈这么个走到哪里都人见人爱的“玛丽苏”,第一次见面,就差点被热情的齐老师拉上桌陪他们一起吃晚饭,还是她哥挺身而出:“齐老师,下次吧,妹妹陪我过来拿点东西,待会还要跟我去出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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