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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的周行朗,于是停在了一公里以外的空地,再坐着suv过来。
周天跃下去接他:“路总。”
“他睡了吗?”路巡奔波一天,风尘仆仆,身上穿着谈生意穿的鼠灰色三件套西装,没有系领带,衬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点锁骨,英俊深刻的一张面容,眼含忧虑。
“十点就睡了,周总住那个房间。”周天跃伸手指了指二楼唯一的套房。
路巡犹豫了下:“我看看他去。”
他把步子放得很轻,怕吵醒周行朗。周行朗工作忙碌,事务繁多,所以睡眠非常差,睡觉必须要戴着遮光眼罩和耳塞,每天吃褪黑素,严重时甚至需要安眠药。
他们常常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同时在家时,也是分房睡。
因为周行朗嫌自己吵他睡觉。
打开门,路巡轻轻地走过去。窗帘拉了一半,空调吹出恰到好处的冷风,床上的人睡姿极其不雅,一条腿卷着被子,身上只穿一条短裤,一身细白如瓷的皮肉袒露无遗,正在呼呼大睡。
借着一点月色,路巡看见他睡得很香,嘴唇微微翕开,睡颜无忧无虑。
盯着看了许久,路巡摸了摸他的脸颊,给他调了空调温度,怕他感冒,就下去了。
周天跃详细地给他说了情况:“他真的失忆了,也检查了,就是轻微脑震荡,不知道怎么全不记得了。这十年发生的事情他全忘记了,他以为自己十八岁,在读高中,我说他考了央美,他还不信。”
路巡微微皱着眉:“还要再检查一下。”
周天跃点头,支吾了下,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对了,路总……那个,周总他……不记得您了。”
周行朗睡了一夜的好觉。
高三压力大,他专业过了,可是他要报考的学校专业文化分要求非常高,他们画室里有个学生,是去年h省的理科状元,以前从没接触过画画,复读一年想去读央美的建筑系,结果专业考得比他还好。
正因为有这种状元的存在,把建筑系的文化线给拉高了,按照他专业的排名和他们省五百多的一本线,起码也要考五百八,才算稳。
可学艺术前,他文化分也不过才刚过一本线,最后几个月冲刺想提高六七十分,他是卖了命的学,晚上常常刷题到凌晨两三点。
所以很久没有这样敞开睡到天亮过了。
生物钟使然,六点不到就醒了,周行朗一下惊醒,下意识抓起床头的闹钟看时间。
然而床头没有闹钟,只有被他玩到没电的平板电脑,薄薄的一片屏幕,高科技的外观,房间异域风情的装潢,墙上的版画,让他坐起后,还愣了许久。
看来真的不是做梦。
他穿成了十年后的自己——虽然周天跃认为是失忆,可他觉得自己是穿越了。
睡了个回笼觉后,周行朗换好衣裤,站在二楼露台向下看了眼,周天跃已经起来了,在游泳,这个沙漠旅馆似乎只有他们两个客人,周行朗还没在这里见过其他人。
周天跃站在泳池里,看见他,喊了一声:“周总,下来吃早饭了!”
“来了。”他推开门,同时便看见对门也出来了一个人,是个很高很帅的男人,皮肤白,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长裤,目测一米九,头发很短,脖子处有黑色图腾纹样的纹身,脚踝也有,又酷又凶,看起来挺不好惹。
原来这家旅馆还有其他的客人,周行朗看着他:“哥们儿,中国人?”
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薄唇抿得很紧,周行朗恍然:“你听不懂啊。”
他下楼,男人便跟在他后面,周行朗没在意,问喝着果汁晒太阳的周天跃:“餐厅在哪?”
身后男人忽然说:“我带你去。”
周行朗“咦”了一声:“原来你听得懂啊!”
路巡眼睛注视着他,笑了下。
周天跃看着这俩人,没敢吱声。
路巡把他带到餐厅去,整个餐厅就他们两个人,还有当地人,是旅馆的员工。
早餐是西式,周天跃随意拿了两个盘子的食物喝水果,他没找到热水,正准备问,住他对门的型男就递给他一个玻璃杯:“热水。”
早饭前喝一杯热水,是周行朗的习惯。
“谢谢。”两人面对面坐下,男人深黑的眼睛凝视住周行朗:“你不记得我了。”
“什么?”他从麦片碗里抬起头。
“我叫路巡。”
“有点耳…熟……”周行朗睁大眼,嘴里的麦片泡牛奶索然无味,“你不会是我……”
“我是你老公。”路巡手放在桌上,无名指上的婚戒在玻璃窗透入的阳光下折射出碎光。
觉的周行朗,于是停在了一公里以外的空地,再坐着suv过来。
周天跃下去接他:“路总。”
“他睡了吗?”路巡奔波一天,风尘仆仆,身上穿着谈生意穿的鼠灰色三件套西装,没有系领带,衬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一点锁骨,英俊深刻的一张面容,眼含忧虑。
“十点就睡了,周总住那个房间。”周天跃伸手指了指二楼唯一的套房。
路巡犹豫了下:“我看看他去。”
他把步子放得很轻,怕吵醒周行朗。周行朗工作忙碌,事务繁多,所以睡眠非常差,睡觉必须要戴着遮光眼罩和耳塞,每天吃褪黑素,严重时甚至需要安眠药。
他们常常两地分居,聚少离多,同时在家时,也是分房睡。
因为周行朗嫌自己吵他睡觉。
打开门,路巡轻轻地走过去。窗帘拉了一半,空调吹出恰到好处的冷风,床上的人睡姿极其不雅,一条腿卷着被子,身上只穿一条短裤,一身细白如瓷的皮肉袒露无遗,正在呼呼大睡。
借着一点月色,路巡看见他睡得很香,嘴唇微微翕开,睡颜无忧无虑。
盯着看了许久,路巡摸了摸他的脸颊,给他调了空调温度,怕他感冒,就下去了。
周天跃详细地给他说了情况:“他真的失忆了,也检查了,就是轻微脑震荡,不知道怎么全不记得了。这十年发生的事情他全忘记了,他以为自己十八岁,在读高中,我说他考了央美,他还不信。”
路巡微微皱着眉:“还要再检查一下。”
周天跃点头,支吾了下,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对了,路总……那个,周总他……不记得您了。”
周行朗睡了一夜的好觉。
高三压力大,他专业过了,可是他要报考的学校专业文化分要求非常高,他们画室里有个学生,是去年h省的理科状元,以前从没接触过画画,复读一年想去读央美的建筑系,结果专业考得比他还好。
正因为有这种状元的存在,把建筑系的文化线给拉高了,按照他专业的排名和他们省五百多的一本线,起码也要考五百八,才算稳。
可学艺术前,他文化分也不过才刚过一本线,最后几个月冲刺想提高六七十分,他是卖了命的学,晚上常常刷题到凌晨两三点。
所以很久没有这样敞开睡到天亮过了。
生物钟使然,六点不到就醒了,周行朗一下惊醒,下意识抓起床头的闹钟看时间。
然而床头没有闹钟,只有被他玩到没电的平板电脑,薄薄的一片屏幕,高科技的外观,房间异域风情的装潢,墙上的版画,让他坐起后,还愣了许久。
看来真的不是做梦。
他穿成了十年后的自己——虽然周天跃认为是失忆,可他觉得自己是穿越了。
睡了个回笼觉后,周行朗换好衣裤,站在二楼露台向下看了眼,周天跃已经起来了,在游泳,这个沙漠旅馆似乎只有他们两个客人,周行朗还没在这里见过其他人。
周天跃站在泳池里,看见他,喊了一声:“周总,下来吃早饭了!”
“来了。”他推开门,同时便看见对门也出来了一个人,是个很高很帅的男人,皮肤白,穿着干净的白衬衫长裤,目测一米九,头发很短,脖子处有黑色图腾纹样的纹身,脚踝也有,又酷又凶,看起来挺不好惹。
原来这家旅馆还有其他的客人,周行朗看着他:“哥们儿,中国人?”
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薄唇抿得很紧,周行朗恍然:“你听不懂啊。”
他下楼,男人便跟在他后面,周行朗没在意,问喝着果汁晒太阳的周天跃:“餐厅在哪?”
身后男人忽然说:“我带你去。”
周行朗“咦”了一声:“原来你听得懂啊!”
路巡眼睛注视着他,笑了下。
周天跃看着这俩人,没敢吱声。
路巡把他带到餐厅去,整个餐厅就他们两个人,还有当地人,是旅馆的员工。
早餐是西式,周天跃随意拿了两个盘子的食物喝水果,他没找到热水,正准备问,住他对门的型男就递给他一个玻璃杯:“热水。”
早饭前喝一杯热水,是周行朗的习惯。
“谢谢。”两人面对面坐下,男人深黑的眼睛凝视住周行朗:“你不记得我了。”
“什么?”他从麦片碗里抬起头。
“我叫路巡。”
“有点耳…熟……”周行朗睁大眼,嘴里的麦片泡牛奶索然无味,“你不会是我……”
“我是你老公。”路巡手放在桌上,无名指上的婚戒在玻璃窗透入的阳光下折射出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