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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
说话的不是方修,也不是云焕仲,自然更不会是那些士卒。
能在现在这种场合,有这个资格主动开口插话的,也就区区三人而已。既然他们二人没有开口,那说出这句话的,自然是站在台阶上方的云火瑶。
她继续开口,声音在静默的场中分外清晰:
“把药给他,让他滚!”
满场愕然。
似乎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正准备慷慨赴死的方修,望着上方说出这话的云火瑶,少有得有些发懵。
柳暗花明绝处逢生,大抵就是这种感觉吧。
古语有云,好死不如赖活。尤其是对于方修这种贪生怕死惜命如金的俗人来说,能够好好活着,怎会想不开去寻死?
场中唯一不觉得惊诧的,就唯有云焕仲了。
这十多年来,他亲眼望着云火瑶从蹒跚学步的孩童,渐渐出落成窈窕美丽的少女,了解颇深。
就像他之前所提到过的,虽然自家大小姐平日里蛮无理性情骄横,但骨子里依旧继承了她母亲性格中最美好最可贵的善良,不愿去真正伤害他人,也不愿随意取人性命。
若是往常,云焕仲免不得要在心里默默赞赏一句,自家小姐真是宅心仁厚。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像方修犯下无法原谅错误的无耻之徒,根本不值得被原谅!
“大小姐,这个人万万不可……”
云焕仲整理着言辞,想要劝大小姐回心转意,可话刚开口,就被直接抢白。而那个抢白的人,正是方修。
身上还插着弩箭的方修,全身浴血,对着云火瑶所在的方位鞠躬抱拳拜谢,一副心悦诚服地模样:“之前我一直听人说,云家的人物个个都是大英雄大豪杰,心胸宽广,不计小怨,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对于先前的冒犯,小人深感愧疚,因此决定此次回去之后,好好闭门思过,忏悔自己身上的罪孽!”
明明先前还准备慷慨赴死,下一秒就一脸真诚阿谀奉承服软,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这变脸的功夫,不得不说是一绝。
场内很多先前还默默钦佩他这份视死如归勇气的士卒,此刻不由露出鄙夷神情。
云火瑶望着下方的方修,目光内也尽是鄙夷,这种毫无气节满口奉承的无耻小人,简直和之前判若两人,让人厌恶。
不过既然是已经说出口的话,身为堂堂云家大小姐的她,自然不会反悔收回。
可能初始时,她确实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但那只是气愤至极的想法罢了,以她的性格还真的做不出来。
况且,今日的这件事,自己好像……好像……嗯,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不占理。
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而已,她才不会认为自己真的有什么错误呢。
“云叔,把丹药给他,让他赶紧滚!我看到这种无耻小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似乎不愿再见到方修这混蛋在眼前晃悠,她又很是不耐烦地说了一句。
这是她第二次提到“药”了,没有说药的名字,也没有说什么药。但是,以方修所表露出来的濒死伤势,一般的药物服了也是浪费。
既然是药,那肯定是现在情况服下有用的良药。
在云家多年的云焕仲,自然明白那是什么药,但也正因为知晓,所以觉得很是浪费和可惜。
药名“生玄丹”,就算以云家在夏朝的权势,这种丹药每年的产出也不过数十枚,可以治愈濒死伤势,可谓是真正的救命神药。
曾有洛阳世家愿以万两黄金求购,都有价无市,失望而归。
药确实是神药,但并不是所有的濒死之人都可以救活的,否则当初,云火瑶的母亲,自己一生难以忘怀之人,就不会在那个寒凉深夜闭上双眸陷入永眠。
外人不清楚,云火瑶也不清楚,但是作为出掌者的云焕仲心里可很是清楚明白,自己那一掌蕴含着怎样强大的力量,足以击碎金石。虽不知这方修是如何活到现在,但是一个五脏六腑都被震碎,心脏都受到严重创伤的人,就算服了生玄丹,最后也活不长久,必死无疑。
早在先前,方修在他的眼里就已是一个死人,无非是早死或晚死的区别。
云焕仲思虑了片刻,想到现在大小姐心情如此不好,还是顺着她的意思办好了,今天遭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加重她心里的难受了。况且这次将她骗来凉城,自己心里本就有些愧疚。
想通了这一点,他最终将手伸入胸前,掏出了那枚随身携带珍藏的生玄丹。
随手丢在方修脚下,然后背过身去,不愿再看一眼。
方修弯下腰去,将脚下这枚散发着清新药香的丹药捡起,毫不犹豫直接一口吞入腹中,然后拖着血肉模糊的左腿,一瘸一拐模样狼狈朝屋外走去。
穿过正门处光于暗的分割线,离开光明如昼的屋内,踏入暗夜下的漫天风雪中。
鲜血滴滴答答从伤口流渗而下,在雪中汇成一行血色红线。
还好方修根本不知道这丹药的价值,更不知道曾有人愿出万两黄金求购,否则非得当场倒地不起吐血身亡不可。
心痛而死,无药可医。
外面那些士卒还未散去,就这么沉默目送着他离开,目光或怜悯、或敬佩、或鄙夷……
因为身上伤势实在太重,所以他走的很缓很慢,好几次差点踉跄跌倒在冰雪之上,一副命不久矣穷途末路的悲壮模样,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回到家中,合上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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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了!”
说话的不是方修,也不是云焕仲,自然更不会是那些士卒。
能在现在这种场合,有这个资格主动开口插话的,也就区区三人而已。既然他们二人没有开口,那说出这句话的,自然是站在台阶上方的云火瑶。
她继续开口,声音在静默的场中分外清晰:
“把药给他,让他滚!”
满场愕然。
似乎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正准备慷慨赴死的方修,望着上方说出这话的云火瑶,少有得有些发懵。
柳暗花明绝处逢生,大抵就是这种感觉吧。
古语有云,好死不如赖活。尤其是对于方修这种贪生怕死惜命如金的俗人来说,能够好好活着,怎会想不开去寻死?
场中唯一不觉得惊诧的,就唯有云焕仲了。
这十多年来,他亲眼望着云火瑶从蹒跚学步的孩童,渐渐出落成窈窕美丽的少女,了解颇深。
就像他之前所提到过的,虽然自家大小姐平日里蛮无理性情骄横,但骨子里依旧继承了她母亲性格中最美好最可贵的善良,不愿去真正伤害他人,也不愿随意取人性命。
若是往常,云焕仲免不得要在心里默默赞赏一句,自家小姐真是宅心仁厚。可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像方修犯下无法原谅错误的无耻之徒,根本不值得被原谅!
“大小姐,这个人万万不可……”
云焕仲整理着言辞,想要劝大小姐回心转意,可话刚开口,就被直接抢白。而那个抢白的人,正是方修。
身上还插着弩箭的方修,全身浴血,对着云火瑶所在的方位鞠躬抱拳拜谢,一副心悦诚服地模样:“之前我一直听人说,云家的人物个个都是大英雄大豪杰,心胸宽广,不计小怨,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对于先前的冒犯,小人深感愧疚,因此决定此次回去之后,好好闭门思过,忏悔自己身上的罪孽!”
明明先前还准备慷慨赴死,下一秒就一脸真诚阿谀奉承服软,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这变脸的功夫,不得不说是一绝。
场内很多先前还默默钦佩他这份视死如归勇气的士卒,此刻不由露出鄙夷神情。
云火瑶望着下方的方修,目光内也尽是鄙夷,这种毫无气节满口奉承的无耻小人,简直和之前判若两人,让人厌恶。
不过既然是已经说出口的话,身为堂堂云家大小姐的她,自然不会反悔收回。
可能初始时,她确实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但那只是气愤至极的想法罢了,以她的性格还真的做不出来。
况且,今日的这件事,自己好像……好像……嗯,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不占理。
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而已,她才不会认为自己真的有什么错误呢。
“云叔,把丹药给他,让他赶紧滚!我看到这种无耻小人就气不打一处来!”
似乎不愿再见到方修这混蛋在眼前晃悠,她又很是不耐烦地说了一句。
这是她第二次提到“药”了,没有说药的名字,也没有说什么药。但是,以方修所表露出来的濒死伤势,一般的药物服了也是浪费。
既然是药,那肯定是现在情况服下有用的良药。
在云家多年的云焕仲,自然明白那是什么药,但也正因为知晓,所以觉得很是浪费和可惜。
药名“生玄丹”,就算以云家在夏朝的权势,这种丹药每年的产出也不过数十枚,可以治愈濒死伤势,可谓是真正的救命神药。
曾有洛阳世家愿以万两黄金求购,都有价无市,失望而归。
药确实是神药,但并不是所有的濒死之人都可以救活的,否则当初,云火瑶的母亲,自己一生难以忘怀之人,就不会在那个寒凉深夜闭上双眸陷入永眠。
外人不清楚,云火瑶也不清楚,但是作为出掌者的云焕仲心里可很是清楚明白,自己那一掌蕴含着怎样强大的力量,足以击碎金石。虽不知这方修是如何活到现在,但是一个五脏六腑都被震碎,心脏都受到严重创伤的人,就算服了生玄丹,最后也活不长久,必死无疑。
早在先前,方修在他的眼里就已是一个死人,无非是早死或晚死的区别。
云焕仲思虑了片刻,想到现在大小姐心情如此不好,还是顺着她的意思办好了,今天遭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加重她心里的难受了。况且这次将她骗来凉城,自己心里本就有些愧疚。
想通了这一点,他最终将手伸入胸前,掏出了那枚随身携带珍藏的生玄丹。
随手丢在方修脚下,然后背过身去,不愿再看一眼。
方修弯下腰去,将脚下这枚散发着清新药香的丹药捡起,毫不犹豫直接一口吞入腹中,然后拖着血肉模糊的左腿,一瘸一拐模样狼狈朝屋外走去。
穿过正门处光于暗的分割线,离开光明如昼的屋内,踏入暗夜下的漫天风雪中。
鲜血滴滴答答从伤口流渗而下,在雪中汇成一行血色红线。
还好方修根本不知道这丹药的价值,更不知道曾有人愿出万两黄金求购,否则非得当场倒地不起吐血身亡不可。
心痛而死,无药可医。
外面那些士卒还未散去,就这么沉默目送着他离开,目光或怜悯、或敬佩、或鄙夷……
因为身上伤势实在太重,所以他走的很缓很慢,好几次差点踉跄跌倒在冰雪之上,一副命不久矣穷途末路的悲壮模样,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回到家中,合上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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