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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里那点坏水又开始冒泡,直接追了上去,“秦秘书,咱俩顺路。一起走啊。我得好好跟你解释那天晚上的事。”
“不必。”秦白羽看都不看他,“你是毅森同事,那天晚上是执行任务。我了解了。”
“你还不知道细节,细节很重要。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那你真该好好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很快,他们俩也走的无影无踪。苏洁深吸了一口气,感慨道:“我就多余!”
如果洛毅森听见了苏洁的自言自语,一定会反驳:沈绍买的东西才叫多余!
看着铺了一床的东西,洛毅森犹豫在问与不问之间!
问了,便是没有退路,九死一生;不问,便是告诉敌方,我方无力出战。怎么办?战,还是不战?
沈绍坐在一边,神态自若,“想说什么?”
“我……”洛毅森欲言又止。转而又觉得自己太矫情,砍头不过碗大个疤,怕他个熊哦!
当即,挺起胸膛来,朗声问道:“兄台,你为在下买了三十多条颜色不一、图案不一的围裙是何用意?”
沈绍莞尔,“三十一条。”
“老子实数!”洛毅森扯起一条深蓝色的围裙,甩到沈绍身上,“你安的什么心啊?买这么多条围裙干嘛?”
沈绍眯眼打量洛毅森标准的身材,似自语地说:“每天一条,穿给我看。”
洛毅森的脑子里忽然想起几个字——颤抖吧,凡人!
沈绍的脑回路显然太过异常,可洛毅森倒也可以接受。至于穿不穿全在自己,真没沈绍什么事。他的意见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没错,就是这样。好,这篇儿算是翻过去了。
剩下的……
亲,咱来聊聊正事?
洛毅森看了眼房门外,确认安全,才对沈绍正经起来。问道:“说点实在话。那天晚上你是怎么进了金穗大厦的?”
“走进去的。”
洛毅森扶额,有些淡淡的忧桑。
“沈绍,给我描述一下。尽量仔细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就从他把车停在金穗大厦附近开始。”
或许是跟沈绍有了感情,即便听到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讲述,洛毅森还是能够将顺序理清。
那一晚,沈绍得知他在金穗大厦后,急匆匆赶到。时间上来算,他要比公孙锦和特别行动组早五分钟左右。当时,金穗大厦周围还是很安静的,至少在外面看并无异常。他也没有感觉到什么,见大门没上锁,直接进去的。
简单的,让洛毅森咬牙切齿。
“你早到几分钟,就比公孙他们幸运。他们那些人都被合璧影响了,进不去。”言罢,洛毅森咂咂舌,“但是为什么呢?合璧是如何感应到外面有人的呢?既然能感应到公孙他们,为什么没有对下手?说不通啊。还是说,你本身跟别人不一样?”
听过了洛毅森的分析,沈绍淡淡地笑了起来,握住他的手,轻声道:“你可以跟公孙说,一个人想不通。”
洛毅森缓缓摇头,“我估计,公孙已经知道了,没必要特意说一遍。而且,我答应过你……”
沈绍狐疑地看着他,“答应我什么?”
“你第一次到一科的那个晚上,咱俩在院子说过的。”
你信我吗?
信。
好,那就不要问。
不可否认,沈绍都把那时候的事忘了,洛毅森居然一直铭记在心。
沈绍紧了紧握着他的手,喟叹一声,“很小,大概是八岁。我对一些东西、人、会有感觉。对我不利的,威胁到我的。很准,几次事实证明,我的直觉很准。那天晚上,我能感觉到有人出事,不是你就是白羽。白羽很安全,那就是你。所以,我去了。”
洛毅森听的瞠目结舌,只能呆呆地看着沈绍。
“公孙知道……”
这时候,洛毅森打断了他的话,“你跟公孙早就认识,对吧?”
自知瞒不过洛毅森,沈绍坦然的承认了。跟公孙锦相识已有十一年的时间,那时候,俩人都刚刚毕业。
“亲爱的,我能问个事吗?”洛毅森笑眯眯地问道,“你几岁上学?”
“六岁。”
洛毅森掰着手指头跟沈绍算。你今年三十岁,十一年前是十九岁。六岁上学,九年义务教育下来就是十五岁,三年高中十八岁,大一那年就该是十九岁。你说毕业,你留级了一年不成?
而且,你初中那会已经出国了,你跟公孙锦是在国外认识的?
这时候,沈绍才觉得,找一个善于分析推理的伴儿是多么不方便!
洛毅森单手勾着沈绍的脖子,“我也不是一定要知道,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不问了。大不了,我去问公孙。”
表明了态度,对着沈绍,笑眯眯一副乖巧模样——我看你说不说!
沈绍严肃地咳嗽两声,搂住了洛毅森,“我跟公孙,仅仅是相识。没什么往来。”
“哦……”洛毅森故意拉长了音,“那公孙正经很敏锐啊,居然连你有超强直觉都知道。”
沈绍:……
洛毅森顺势倚靠在沈绍的身上,笑道:“交浅言深什么的,不像你俩的作风。
不知怎的,沈绍的额头冒出一层密密的细汗。
洛毅森大大方方地在沈绍脸上亲了一口,“不谈这事了。你帮我个忙呗?”
“什么事?”沈绍回答的飞快,想都没有。
洛毅森笑了,揉着沈绍的脸,“住院很无聊,给弄个笔记本玩呗。我自己的在一科,估计他们也不会给我。”
沈绍立刻给秦白羽打了电话,要一个最好的笔记本,以最短的时间送来。洛毅森看着沈绍为自己难为人家秦白羽,不但没觉得愧疚,反而觉得很受用。
凭什么小爷在这干耗着,你们一群肚子里有货的家伙在外面优哉游哉?有一个算一个,咱们收麦子,掰苞米,秋后算账。
沈绍哪里知道洛毅森心里的小九九。但沈绍清楚,他不会就此放下探究自己跟公孙锦之间的来龙去脉。说不定,很快他就能查个清清楚楚。这人,太精明。
对洛毅森正确的认知,并不耽误沈绍喜欢他。相反,沈绍还是愿意宠着洛毅森,更喜欢看他没完没了的折腾。
说白了,就是啥锅配啥盖。
想通了这一点,沈绍额头上的薄汗退去了,转脸笑着,笑的温温柔柔,“今天我休息,陪你。”
“爱妃真是贴切入微。”
沈绍挑挑眉,这么说不赶我走?不怕别人说三道四?洛小爷勾起一边的嘴角,坏笑着捏住沈绍的下颚,“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被我承包了!”
冷漠了三十年的老虎被逗的大笑起来。
宠溺洛毅森,对沈绍来说永远是乐此不疲的。尽管那人不需要任何人的宠溺,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沈绍还是使出浑身解数,朝着将洛毅森宠坏的大道上笔直地前进!
首先,他为洛毅森换了病房。家庭式病房,有浴室、隔间、沙发床、小冰箱等等;其次,为洛毅森雇佣了最好的看护,吃喝拉撒都有个人照应着;最后,秦白羽送来了笔记本、骨头汤、外加一份营养美味的晚餐。
洛毅森跟大爷似的,坐在桌子旁边大快朵颐。忙着啃猪蹄,还要忙着喝送到嘴边的汤。
“不喝汤了,吃青笋。”
“自己吃。”沈绍故意不帮忙,稳坐泰山一般。
洛毅森白了他一眼,放下猪蹄,拿起筷子夹青笋。青笋没进自己的嘴,倒是送到了沈绍嘴边,“来宝贝儿,啊……”
沈绍冷着脸瞪一眼,低下头继续吃饭。洛毅森把青笋吃进嘴里,美滋滋地嚼啊嚼,特别想告诉沈绍:七爷,您耳朵红了。
俩人腻歪歪地吃完了饭,沈绍叫等在走廊里的护工进来收拾东西。他扶着洛毅森回到里面的病床上,让他多多休息。
洛毅森捂着肚子,打嗝,“不能躺着,要运动一下。”说着,拉住沈绍的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顺便普及养生知识,“其实吧,晚饭不适合吃太饱,对肠胃不好。吃完了饭,隔一个小时,喝点茶。三杯普洱最好。别看咱们年轻,很多毛病都是在这时候落下的,到年纪大了,才发病。想治可就难了。就说你吧……”
沈绍一言不发,听着洛毅森的絮絮叨叨。过了五分钟左右,洛毅森自己都说烦了。
“没意思!”洛毅森掐着沈绍的胳膊,让他停下来,“沈绍,咱俩玩个游戏吧。”
这人,又要搞什么鬼了?
肚子里那点坏水又开始冒泡,直接追了上去,“秦秘书,咱俩顺路。一起走啊。我得好好跟你解释那天晚上的事。”
“不必。”秦白羽看都不看他,“你是毅森同事,那天晚上是执行任务。我了解了。”
“你还不知道细节,细节很重要。因为细节决定成败。”
“那你真该好好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很快,他们俩也走的无影无踪。苏洁深吸了一口气,感慨道:“我就多余!”
如果洛毅森听见了苏洁的自言自语,一定会反驳:沈绍买的东西才叫多余!
看着铺了一床的东西,洛毅森犹豫在问与不问之间!
问了,便是没有退路,九死一生;不问,便是告诉敌方,我方无力出战。怎么办?战,还是不战?
沈绍坐在一边,神态自若,“想说什么?”
“我……”洛毅森欲言又止。转而又觉得自己太矫情,砍头不过碗大个疤,怕他个熊哦!
当即,挺起胸膛来,朗声问道:“兄台,你为在下买了三十多条颜色不一、图案不一的围裙是何用意?”
沈绍莞尔,“三十一条。”
“老子实数!”洛毅森扯起一条深蓝色的围裙,甩到沈绍身上,“你安的什么心啊?买这么多条围裙干嘛?”
沈绍眯眼打量洛毅森标准的身材,似自语地说:“每天一条,穿给我看。”
洛毅森的脑子里忽然想起几个字——颤抖吧,凡人!
沈绍的脑回路显然太过异常,可洛毅森倒也可以接受。至于穿不穿全在自己,真没沈绍什么事。他的意见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没错,就是这样。好,这篇儿算是翻过去了。
剩下的……
亲,咱来聊聊正事?
洛毅森看了眼房门外,确认安全,才对沈绍正经起来。问道:“说点实在话。那天晚上你是怎么进了金穗大厦的?”
“走进去的。”
洛毅森扶额,有些淡淡的忧桑。
“沈绍,给我描述一下。尽量仔细点,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就从他把车停在金穗大厦附近开始。”
或许是跟沈绍有了感情,即便听到的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讲述,洛毅森还是能够将顺序理清。
那一晚,沈绍得知他在金穗大厦后,急匆匆赶到。时间上来算,他要比公孙锦和特别行动组早五分钟左右。当时,金穗大厦周围还是很安静的,至少在外面看并无异常。他也没有感觉到什么,见大门没上锁,直接进去的。
简单的,让洛毅森咬牙切齿。
“你早到几分钟,就比公孙他们幸运。他们那些人都被合璧影响了,进不去。”言罢,洛毅森咂咂舌,“但是为什么呢?合璧是如何感应到外面有人的呢?既然能感应到公孙他们,为什么没有对下手?说不通啊。还是说,你本身跟别人不一样?”
听过了洛毅森的分析,沈绍淡淡地笑了起来,握住他的手,轻声道:“你可以跟公孙说,一个人想不通。”
洛毅森缓缓摇头,“我估计,公孙已经知道了,没必要特意说一遍。而且,我答应过你……”
沈绍狐疑地看着他,“答应我什么?”
“你第一次到一科的那个晚上,咱俩在院子说过的。”
你信我吗?
信。
好,那就不要问。
不可否认,沈绍都把那时候的事忘了,洛毅森居然一直铭记在心。
沈绍紧了紧握着他的手,喟叹一声,“很小,大概是八岁。我对一些东西、人、会有感觉。对我不利的,威胁到我的。很准,几次事实证明,我的直觉很准。那天晚上,我能感觉到有人出事,不是你就是白羽。白羽很安全,那就是你。所以,我去了。”
洛毅森听的瞠目结舌,只能呆呆地看着沈绍。
“公孙知道……”
这时候,洛毅森打断了他的话,“你跟公孙早就认识,对吧?”
自知瞒不过洛毅森,沈绍坦然的承认了。跟公孙锦相识已有十一年的时间,那时候,俩人都刚刚毕业。
“亲爱的,我能问个事吗?”洛毅森笑眯眯地问道,“你几岁上学?”
“六岁。”
洛毅森掰着手指头跟沈绍算。你今年三十岁,十一年前是十九岁。六岁上学,九年义务教育下来就是十五岁,三年高中十八岁,大一那年就该是十九岁。你说毕业,你留级了一年不成?
而且,你初中那会已经出国了,你跟公孙锦是在国外认识的?
这时候,沈绍才觉得,找一个善于分析推理的伴儿是多么不方便!
洛毅森单手勾着沈绍的脖子,“我也不是一定要知道,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不问了。大不了,我去问公孙。”
表明了态度,对着沈绍,笑眯眯一副乖巧模样——我看你说不说!
沈绍严肃地咳嗽两声,搂住了洛毅森,“我跟公孙,仅仅是相识。没什么往来。”
“哦……”洛毅森故意拉长了音,“那公孙正经很敏锐啊,居然连你有超强直觉都知道。”
沈绍:……
洛毅森顺势倚靠在沈绍的身上,笑道:“交浅言深什么的,不像你俩的作风。
不知怎的,沈绍的额头冒出一层密密的细汗。
洛毅森大大方方地在沈绍脸上亲了一口,“不谈这事了。你帮我个忙呗?”
“什么事?”沈绍回答的飞快,想都没有。
洛毅森笑了,揉着沈绍的脸,“住院很无聊,给弄个笔记本玩呗。我自己的在一科,估计他们也不会给我。”
沈绍立刻给秦白羽打了电话,要一个最好的笔记本,以最短的时间送来。洛毅森看着沈绍为自己难为人家秦白羽,不但没觉得愧疚,反而觉得很受用。
凭什么小爷在这干耗着,你们一群肚子里有货的家伙在外面优哉游哉?有一个算一个,咱们收麦子,掰苞米,秋后算账。
沈绍哪里知道洛毅森心里的小九九。但沈绍清楚,他不会就此放下探究自己跟公孙锦之间的来龙去脉。说不定,很快他就能查个清清楚楚。这人,太精明。
对洛毅森正确的认知,并不耽误沈绍喜欢他。相反,沈绍还是愿意宠着洛毅森,更喜欢看他没完没了的折腾。
说白了,就是啥锅配啥盖。
想通了这一点,沈绍额头上的薄汗退去了,转脸笑着,笑的温温柔柔,“今天我休息,陪你。”
“爱妃真是贴切入微。”
沈绍挑挑眉,这么说不赶我走?不怕别人说三道四?洛小爷勾起一边的嘴角,坏笑着捏住沈绍的下颚,“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被我承包了!”
冷漠了三十年的老虎被逗的大笑起来。
宠溺洛毅森,对沈绍来说永远是乐此不疲的。尽管那人不需要任何人的宠溺,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顾。沈绍还是使出浑身解数,朝着将洛毅森宠坏的大道上笔直地前进!
首先,他为洛毅森换了病房。家庭式病房,有浴室、隔间、沙发床、小冰箱等等;其次,为洛毅森雇佣了最好的看护,吃喝拉撒都有个人照应着;最后,秦白羽送来了笔记本、骨头汤、外加一份营养美味的晚餐。
洛毅森跟大爷似的,坐在桌子旁边大快朵颐。忙着啃猪蹄,还要忙着喝送到嘴边的汤。
“不喝汤了,吃青笋。”
“自己吃。”沈绍故意不帮忙,稳坐泰山一般。
洛毅森白了他一眼,放下猪蹄,拿起筷子夹青笋。青笋没进自己的嘴,倒是送到了沈绍嘴边,“来宝贝儿,啊……”
沈绍冷着脸瞪一眼,低下头继续吃饭。洛毅森把青笋吃进嘴里,美滋滋地嚼啊嚼,特别想告诉沈绍:七爷,您耳朵红了。
俩人腻歪歪地吃完了饭,沈绍叫等在走廊里的护工进来收拾东西。他扶着洛毅森回到里面的病床上,让他多多休息。
洛毅森捂着肚子,打嗝,“不能躺着,要运动一下。”说着,拉住沈绍的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顺便普及养生知识,“其实吧,晚饭不适合吃太饱,对肠胃不好。吃完了饭,隔一个小时,喝点茶。三杯普洱最好。别看咱们年轻,很多毛病都是在这时候落下的,到年纪大了,才发病。想治可就难了。就说你吧……”
沈绍一言不发,听着洛毅森的絮絮叨叨。过了五分钟左右,洛毅森自己都说烦了。
“没意思!”洛毅森掐着沈绍的胳膊,让他停下来,“沈绍,咱俩玩个游戏吧。”
这人,又要搞什么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