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熊大、熊二、还有光头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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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但却没有想到就这么栽倒在自己的自大中;至于第二点,为她跑到北海道买樱花的人,绝对不可能是自己……
世界上的单身狗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不幸福希望别人也不幸福;另一种是自己不幸福但是希望别人很幸福,这样的话自己也许会幸福一点。曹孟杰觉得自己属于后者。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光头强。”
曹孟杰坐在地上没有注意到电梯还在缓缓上升,等他回过神的时候,他见到的就已经是电梯门外一脸吃惊的熊二,而熊二眼中见到的则是一个邋遢的流浪汉兼二货。
“你干什么呢?这一副表情,死了爹还是死了妈?”
“跟这个也差不到哪里去。”
曹孟杰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熊二也没有理会他的吐槽,伸出手拉起曹孟杰。
熊二穿着整洁的黑绿色军装,再加上他那硕壮的胸肌,简直就像是年轻时候的施瓦辛格。不仅如此,这个家伙还戴着一副白手套,自己脏兮兮的手把它弄脏了,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也是罪该万死。
“对不起,你的手套。”
“没事,兄弟就应该互相帮助。手套脏了可以再换,但是人废了就不能换了,你下次可别再当一个‘家里蹲’成为一滩腐朽的烂肉,人不能在家里躲一辈子的。”
曹孟杰听着熊二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踢球弄坏了别人家的窗户,被父母训斥。
熊二是曹孟杰的兄弟,一直都是。熊二只是外号,他的原名叫做陈逸峰,不仅人长得霸气,名字也很霸气,要说颜值,那就更霸气了。用熊大的一句话说,陈逸峰就是那种只要被丢进夜店就会被无数美女簇拥的那种类型,即使把他扔去撒哈拉沙漠,骆驼和仙人掌都会爱上他——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陈逸峰有一个很严重的缺点,就是说话不圆润,讲话都是一针见血,而且有些中二;初中的时候他曾经写过一篇叫做《黑暗骑士与光明武士》的中二小说,但是因为家里人反对,底稿都没留,就被家里人烧了。
是的,陈逸峰家里很有钱,他的家族在山西是煤矿大户,而陈逸峰这个名字也在沧海一中叱咤风云:陈家的大公子、篮球场上的健儿这些名号都是属于他的,陈家据说是英雄陈广的后代,躲避战乱才逃难至沧海市。陈逸峰的父亲给他办了一张黑卡,那是美国运通百夫长黑金卡,像是什么在马尔代夫买下一个岛屿、在香港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定制一套符合自己品味的总统套房、邀请某个明星在自己家里面开一个演唱会都不是问题,所以在沧海一中他一直是一个阔绰公子,但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个没有品味的暴发户。
之所以和熊大这样的人交朋友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因为陈逸峰家族在改革开放后大做房地产经济,被认定为只会花钱但又没文化的地主。而熊大在沧海一中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艺青年,曾经拿过全国中小学作文大赛的一等奖,如果他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别人说他是一个暴发户的话也会相应的认为他是追求文艺素养的人。陈逸峰在高中时期收到的女生情书听他说可以塞满整整六十个纸箱,曹孟杰当时质疑他:全校的女生加起来还不到一千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
陈逸峰当时是这样回答他的:有些女生平均一天给自己寄一份情书,所以当然就有这么多啦,而且不仅仅是女生给自己寄情书,就连男生也有。曹孟杰听到后不得不开启了吐槽属性:大哥啊,还是您牛逼,不仅勾搭妹子,就连男孩子也勾搭上了——这样子岂不是就连那迪卢木多·奥迪那都只能避忌三分?(迪卢木多·奥迪那:凯尔特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右眼拥有能够让任何女孩看上他一眼就会爱上他的爱情泪痣——作者注。)
对于曹孟杰这种吐槽,陈逸峰也没有生气,反而赞扬曹孟杰这种高调而又好不夸张的比喻,虽然有一句古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但陈逸峰就是那种必须要牛逼才能够彰显自己的那一类人。只不过陈逸峰说过,自己在高中并不想找女朋友,只想去世界各地旅游,然后邂逅一段美丽的爱情,就像是《罗马假日》里面的约翰遇到了安妮女王。只可惜这个愿望最终还是泡汤了,高考结束后,他考了382分,比曹孟杰还要低,只能够上普通的技校。陈逸峰的爸爸告诉他不要担心,说爸爸会用自己的关系帮助陈逸峰去美国找一个大学,但是陈逸峰却认为自己没考好不能让父亲来帮自己擦屁股,况且他也不想学英语,就和曹孟杰一起留在了沧海市。
至于熊大,他的名字叫做李耀辉,似乎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故事,他的名字听着挺光辉,但是实际上却一点也不光辉——他不知道为什么,时时刻刻都板着脸,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人知道他以前都经历的一些什么,即使是最好的朋友陈逸峰和曹孟杰问,他也不会回答,只是不停重复“我是一个弱者”,“曾经有某个人像是项羽那般破釜沉舟,但是我却逃跑了”这些无厘头的话,倒是有些孔乙己的格调。而事实上他却是一个与孔乙己性格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他与陈逸峰不同,走的是文艺路线,虽然他从来不打篮球,但是经常去健身房练功,陈逸峰有六块腹肌他却又八块。
李耀辉很少说话,绝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和曹孟杰一起坐在教室的后排写文章、写小说,甚至时不时会发出和鲁迅一样的感叹;虽然颜值李耀辉陈逸峰都差不多,但是因为感觉李耀辉是一个基本没有感情的怪物,所以基本没有人愿意去接触他。曹孟杰倒是无所谓,自己的同桌安安静静的,至少不会吵到自己。
曾经也有过女孩试图邀请李耀辉出去约会,但是无一例外地都被他那种思维跳跃的方式彻底打败,他虽然写文章但却是理科生。你和他说着北海道的樱花潮,他会突然跳到南美洲某个国家的饥荒;上一秒还说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装束,下一秒就变成了印度的开斋节……曹孟杰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是精准和快速,因为李耀辉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一台精准无误的机器,实际上李耀辉自己也试图将自己磨练成一台机器。他很少接受别人的委托,但是只要他答应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做到。
有一次曹孟杰放学被街边的小混混收保护费,第二天将这件事在上课时无意间告诉了他,没想到李耀辉听到后,却说自己一定要帮曹孟杰出气。曹孟杰当时说:喂兄弟,对方有二十多个人呢,而且有两个人拿着刀,你赤手空拳的怎么和别人打?别忘了虽然你空有一身肌肉但是实质上却是一个文艺青年啊。
曹孟杰以为李耀辉说帮自己出出气只是玩笑话,没想到他第二天就上了《沧海新报》的头条,内容是一个十八岁不到的少年一个人在黄龙江港口的仓库附近一个人干翻了二十多个人,其中三个人肋骨骨折,其他的则是各种各样的皮外伤,要不是陈逸峰靠着自己家的关系帮了他一把,李耀辉可能就要进少管所了。后来听李耀辉以前的初中老师说,李耀辉以前是跆拳道的冠军、散打和柔道也练过,曹孟杰当时心想的“人果然不可貌相”啊,李耀辉就像是一头熟睡的狮子,只有在关键时刻才会爆发出自己的力量。
“我从来不惹事,因为我惹的那些不叫事,叫新闻。”这句话是李耀辉说的,当时曹孟杰觉得这句话是世界上最霸气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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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但却没有想到就这么栽倒在自己的自大中;至于第二点,为她跑到北海道买樱花的人,绝对不可能是自己……
世界上的单身狗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不幸福希望别人也不幸福;另一种是自己不幸福但是希望别人很幸福,这样的话自己也许会幸福一点。曹孟杰觉得自己属于后者。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光头强。”
曹孟杰坐在地上没有注意到电梯还在缓缓上升,等他回过神的时候,他见到的就已经是电梯门外一脸吃惊的熊二,而熊二眼中见到的则是一个邋遢的流浪汉兼二货。
“你干什么呢?这一副表情,死了爹还是死了妈?”
“跟这个也差不到哪里去。”
曹孟杰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熊二也没有理会他的吐槽,伸出手拉起曹孟杰。
熊二穿着整洁的黑绿色军装,再加上他那硕壮的胸肌,简直就像是年轻时候的施瓦辛格。不仅如此,这个家伙还戴着一副白手套,自己脏兮兮的手把它弄脏了,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也是罪该万死。
“对不起,你的手套。”
“没事,兄弟就应该互相帮助。手套脏了可以再换,但是人废了就不能换了,你下次可别再当一个‘家里蹲’成为一滩腐朽的烂肉,人不能在家里躲一辈子的。”
曹孟杰听着熊二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踢球弄坏了别人家的窗户,被父母训斥。
熊二是曹孟杰的兄弟,一直都是。熊二只是外号,他的原名叫做陈逸峰,不仅人长得霸气,名字也很霸气,要说颜值,那就更霸气了。用熊大的一句话说,陈逸峰就是那种只要被丢进夜店就会被无数美女簇拥的那种类型,即使把他扔去撒哈拉沙漠,骆驼和仙人掌都会爱上他——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陈逸峰有一个很严重的缺点,就是说话不圆润,讲话都是一针见血,而且有些中二;初中的时候他曾经写过一篇叫做《黑暗骑士与光明武士》的中二小说,但是因为家里人反对,底稿都没留,就被家里人烧了。
是的,陈逸峰家里很有钱,他的家族在山西是煤矿大户,而陈逸峰这个名字也在沧海一中叱咤风云:陈家的大公子、篮球场上的健儿这些名号都是属于他的,陈家据说是英雄陈广的后代,躲避战乱才逃难至沧海市。陈逸峰的父亲给他办了一张黑卡,那是美国运通百夫长黑金卡,像是什么在马尔代夫买下一个岛屿、在香港的香格里拉大酒店定制一套符合自己品味的总统套房、邀请某个明星在自己家里面开一个演唱会都不是问题,所以在沧海一中他一直是一个阔绰公子,但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个没有品味的暴发户。
之所以和熊大这样的人交朋友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因为陈逸峰家族在改革开放后大做房地产经济,被认定为只会花钱但又没文化的地主。而熊大在沧海一中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文艺青年,曾经拿过全国中小学作文大赛的一等奖,如果他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别人说他是一个暴发户的话也会相应的认为他是追求文艺素养的人。陈逸峰在高中时期收到的女生情书听他说可以塞满整整六十个纸箱,曹孟杰当时质疑他:全校的女生加起来还不到一千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
陈逸峰当时是这样回答他的:有些女生平均一天给自己寄一份情书,所以当然就有这么多啦,而且不仅仅是女生给自己寄情书,就连男生也有。曹孟杰听到后不得不开启了吐槽属性:大哥啊,还是您牛逼,不仅勾搭妹子,就连男孩子也勾搭上了——这样子岂不是就连那迪卢木多·奥迪那都只能避忌三分?(迪卢木多·奥迪那:凯尔特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右眼拥有能够让任何女孩看上他一眼就会爱上他的爱情泪痣——作者注。)
对于曹孟杰这种吐槽,陈逸峰也没有生气,反而赞扬曹孟杰这种高调而又好不夸张的比喻,虽然有一句古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但陈逸峰就是那种必须要牛逼才能够彰显自己的那一类人。只不过陈逸峰说过,自己在高中并不想找女朋友,只想去世界各地旅游,然后邂逅一段美丽的爱情,就像是《罗马假日》里面的约翰遇到了安妮女王。只可惜这个愿望最终还是泡汤了,高考结束后,他考了382分,比曹孟杰还要低,只能够上普通的技校。陈逸峰的爸爸告诉他不要担心,说爸爸会用自己的关系帮助陈逸峰去美国找一个大学,但是陈逸峰却认为自己没考好不能让父亲来帮自己擦屁股,况且他也不想学英语,就和曹孟杰一起留在了沧海市。
至于熊大,他的名字叫做李耀辉,似乎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故事,他的名字听着挺光辉,但是实际上却一点也不光辉——他不知道为什么,时时刻刻都板着脸,就像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人知道他以前都经历的一些什么,即使是最好的朋友陈逸峰和曹孟杰问,他也不会回答,只是不停重复“我是一个弱者”,“曾经有某个人像是项羽那般破釜沉舟,但是我却逃跑了”这些无厘头的话,倒是有些孔乙己的格调。而事实上他却是一个与孔乙己性格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他与陈逸峰不同,走的是文艺路线,虽然他从来不打篮球,但是经常去健身房练功,陈逸峰有六块腹肌他却又八块。
李耀辉很少说话,绝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和曹孟杰一起坐在教室的后排写文章、写小说,甚至时不时会发出和鲁迅一样的感叹;虽然颜值李耀辉陈逸峰都差不多,但是因为感觉李耀辉是一个基本没有感情的怪物,所以基本没有人愿意去接触他。曹孟杰倒是无所谓,自己的同桌安安静静的,至少不会吵到自己。
曾经也有过女孩试图邀请李耀辉出去约会,但是无一例外地都被他那种思维跳跃的方式彻底打败,他虽然写文章但却是理科生。你和他说着北海道的樱花潮,他会突然跳到南美洲某个国家的饥荒;上一秒还说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装束,下一秒就变成了印度的开斋节……曹孟杰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是精准和快速,因为李耀辉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一台精准无误的机器,实际上李耀辉自己也试图将自己磨练成一台机器。他很少接受别人的委托,但是只要他答应的事情,他就一定会做到。
有一次曹孟杰放学被街边的小混混收保护费,第二天将这件事在上课时无意间告诉了他,没想到李耀辉听到后,却说自己一定要帮曹孟杰出气。曹孟杰当时说:喂兄弟,对方有二十多个人呢,而且有两个人拿着刀,你赤手空拳的怎么和别人打?别忘了虽然你空有一身肌肉但是实质上却是一个文艺青年啊。
曹孟杰以为李耀辉说帮自己出出气只是玩笑话,没想到他第二天就上了《沧海新报》的头条,内容是一个十八岁不到的少年一个人在黄龙江港口的仓库附近一个人干翻了二十多个人,其中三个人肋骨骨折,其他的则是各种各样的皮外伤,要不是陈逸峰靠着自己家的关系帮了他一把,李耀辉可能就要进少管所了。后来听李耀辉以前的初中老师说,李耀辉以前是跆拳道的冠军、散打和柔道也练过,曹孟杰当时心想的“人果然不可貌相”啊,李耀辉就像是一头熟睡的狮子,只有在关键时刻才会爆发出自己的力量。
“我从来不惹事,因为我惹的那些不叫事,叫新闻。”这句话是李耀辉说的,当时曹孟杰觉得这句话是世界上最霸气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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