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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翌没办法,只能去醉仙楼请游子意又喝了一场,那两个花魁被人抢先一步,游子意也没在意。
实话实说,秦翌并不喜欢喝酒,前世他可谓是滴酒不沾,不过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武林中酒总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个世界高人什么的,喝茶的也很多,反正武功高了,就会附庸风雅什么的。
譬如游子意这款的,秦翌知道这肯定不是他的本性,至少不会是这么一个放浪形骸的人。
“来,暮云兄我敬你一杯!”
“干!”
“咦,暮云兄,兄弟我与你一见如故,来再干。”
“干……”
“我观暮云兄对年轻少女情有独钟,在下前日闲逛洛阳,发现一个好地方,来日定要与暮云兄同游一番。”游子意认真道。
秦翌抽了抽嘴角,说道:“子意兄此言差矣,女人哪有长幼之分,美乎一念而已……”
“妙哉妙哉,暮云兄高见,愿闻其详。”游子意连胜称秒,多秦翌理论很感兴趣。
秦翌心底也是冷汗连连,他纯粹是想借机装醉,胡言乱语几句就趴那好了。只是想不到游子意如此难缠,同时他也不不仅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露馅了?可不对啊,自己一穷二白,身上也就几百两银子,除此之外别无所长,这人三分四次接近,到底是在图什么?
“呃……”秦翌打了个酒嗝,然后说道:“豆蔻有三好,音清,体柔,易……”
“哈哈哈……暮云兄果然通道中人,今夜我甚是欢喜,不如就此结拜为异姓兄弟吧。”游子意十分开心,提议道。
这不就是狼友么?秦翌一直琢磨怎么脱身,不过看这架势就算装睡也走不了了。话说回来,刚才的话做不得数,他只是将前世网上看到的段子改编一下顺口说出而已。他有个好习惯,那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就算是打算远离游子意,但也绝不会在言语得罪人。语言是一把利剑,要懂得分寸才不会伤人伤己!
但是……结拜什么的就真太过了,这样真结拜了,以后还怎么撇清关系。
酒精这种东西现在对他的体质而言没有丝毫影响,但不醉是混不过去了,他两眼一闭,直接趴桌子上睡着了。
游子意叫了他几声,见没反应,就搂着一个姑娘走了。临走时还未秦翌招来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让其侍奉他就寝。
秦翌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赶紧趁着那少女不注意的时候,从窗户给溜了。同时留下了一些银子,当做酒钱。
夜路难走,这一趟秦翌走得格外小心。
回到家中后,他怎么也睡不下,再过几个时辰天就亮了。他的先天体质随着功力的提升,许多妙用也逐渐开始展露出来。首先就是休息时间方面,一两天不眠不休问题不大。
当然,最好还是休息,内力的运转有一部分是需要在睡眠中进行的,以达到育体强身的效果。
天亮之后,他拿出了那块留有剑痕的石头。
这确实很有金不换做事的风格,说话做事都要绕来绕去。
黑色石头的那道剑痕,由深到浅,切口平滑,缺口并不比人的指甲盖厚多少。
如此一道看上去平平常常的痕迹,要让人从中领悟出什么东西实在太强人所难。
而且,他之前也没决定要练剑,因为他始终觉得刀更加霸气。当然,一般小说的主角用剑也是当刀用的,但秦翌不喜欢,喜欢斩、砍、劈什么的话,还不如来把刀更有气势。
他身上还有几百两银子,打算练练看剑法,先去铁匠铺买了把剑,然后又去武馆花钱买了一个观摩戏,就是看武馆师傅练剑的过程。
接下去的一段日子,他就开始在自己院子里练剑,同时隔三差五的跑去武馆看其他人练剑。
这么个练法,看的净心雨是直摇头,但她也不好说什么。因为她虽然弦上武功了得,但剑法也是差强人意,没办法指导人。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虽然从剑痕中没有看出什么玄妙,但秦翌也没强求,而是稳扎稳打的练着各种基本剑式。
不得不提的是在练剑上,他那武学奇才的二类天赋,终于是展现出了非凡的妙用。
俗话说,一月练棍,一年练刀,十年练剑,百年练就一杆枪。枪法一般绿林认识练得比较多,这里不提,剑法与刀法无疑是江湖的主流。一年刀是指刀法招式简洁,上手较为容易;而剑法招式相对复杂,而且走的是轻快路线,需要很长时间的磨练。
但秦翌只用了短短个把月的时间,就将剑法中的基本招式练到了一定火候。
当然,不论是刀还是剑,上手是一回事,可要精进,在招式技法上有所成就,能够运用到实战中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老实说秦翌离开杏花村已经小半年了,但至今还没有真正与人交手过,纵使顶着武学奇才的二类天赋,也得不到印证。
他没有直接在武馆里学习成套剑术,是不想让... -->>
秦翌没办法,只能去醉仙楼请游子意又喝了一场,那两个花魁被人抢先一步,游子意也没在意。
实话实说,秦翌并不喜欢喝酒,前世他可谓是滴酒不沾,不过既然来到这个世界,武林中酒总是必不可少的。当然,这个世界高人什么的,喝茶的也很多,反正武功高了,就会附庸风雅什么的。
譬如游子意这款的,秦翌知道这肯定不是他的本性,至少不会是这么一个放浪形骸的人。
“来,暮云兄我敬你一杯!”
“干!”
“咦,暮云兄,兄弟我与你一见如故,来再干。”
“干……”
“我观暮云兄对年轻少女情有独钟,在下前日闲逛洛阳,发现一个好地方,来日定要与暮云兄同游一番。”游子意认真道。
秦翌抽了抽嘴角,说道:“子意兄此言差矣,女人哪有长幼之分,美乎一念而已……”
“妙哉妙哉,暮云兄高见,愿闻其详。”游子意连胜称秒,多秦翌理论很感兴趣。
秦翌心底也是冷汗连连,他纯粹是想借机装醉,胡言乱语几句就趴那好了。只是想不到游子意如此难缠,同时他也不不仅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露馅了?可不对啊,自己一穷二白,身上也就几百两银子,除此之外别无所长,这人三分四次接近,到底是在图什么?
“呃……”秦翌打了个酒嗝,然后说道:“豆蔻有三好,音清,体柔,易……”
“哈哈哈……暮云兄果然通道中人,今夜我甚是欢喜,不如就此结拜为异姓兄弟吧。”游子意十分开心,提议道。
这不就是狼友么?秦翌一直琢磨怎么脱身,不过看这架势就算装睡也走不了了。话说回来,刚才的话做不得数,他只是将前世网上看到的段子改编一下顺口说出而已。他有个好习惯,那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就算是打算远离游子意,但也绝不会在言语得罪人。语言是一把利剑,要懂得分寸才不会伤人伤己!
但是……结拜什么的就真太过了,这样真结拜了,以后还怎么撇清关系。
酒精这种东西现在对他的体质而言没有丝毫影响,但不醉是混不过去了,他两眼一闭,直接趴桌子上睡着了。
游子意叫了他几声,见没反应,就搂着一个姑娘走了。临走时还未秦翌招来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少女让其侍奉他就寝。
秦翌自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赶紧趁着那少女不注意的时候,从窗户给溜了。同时留下了一些银子,当做酒钱。
夜路难走,这一趟秦翌走得格外小心。
回到家中后,他怎么也睡不下,再过几个时辰天就亮了。他的先天体质随着功力的提升,许多妙用也逐渐开始展露出来。首先就是休息时间方面,一两天不眠不休问题不大。
当然,最好还是休息,内力的运转有一部分是需要在睡眠中进行的,以达到育体强身的效果。
天亮之后,他拿出了那块留有剑痕的石头。
这确实很有金不换做事的风格,说话做事都要绕来绕去。
黑色石头的那道剑痕,由深到浅,切口平滑,缺口并不比人的指甲盖厚多少。
如此一道看上去平平常常的痕迹,要让人从中领悟出什么东西实在太强人所难。
而且,他之前也没决定要练剑,因为他始终觉得刀更加霸气。当然,一般小说的主角用剑也是当刀用的,但秦翌不喜欢,喜欢斩、砍、劈什么的话,还不如来把刀更有气势。
他身上还有几百两银子,打算练练看剑法,先去铁匠铺买了把剑,然后又去武馆花钱买了一个观摩戏,就是看武馆师傅练剑的过程。
接下去的一段日子,他就开始在自己院子里练剑,同时隔三差五的跑去武馆看其他人练剑。
这么个练法,看的净心雨是直摇头,但她也不好说什么。因为她虽然弦上武功了得,但剑法也是差强人意,没办法指导人。
剑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为主。它的特点是刚柔相济、吞吐自如,飘洒轻快,矫健优美,正如拳谚所形容的「剑似飞凤」,由此可知其妙。
虽然从剑痕中没有看出什么玄妙,但秦翌也没强求,而是稳扎稳打的练着各种基本剑式。
不得不提的是在练剑上,他那武学奇才的二类天赋,终于是展现出了非凡的妙用。
俗话说,一月练棍,一年练刀,十年练剑,百年练就一杆枪。枪法一般绿林认识练得比较多,这里不提,剑法与刀法无疑是江湖的主流。一年刀是指刀法招式简洁,上手较为容易;而剑法招式相对复杂,而且走的是轻快路线,需要很长时间的磨练。
但秦翌只用了短短个把月的时间,就将剑法中的基本招式练到了一定火候。
当然,不论是刀还是剑,上手是一回事,可要精进,在招式技法上有所成就,能够运用到实战中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老实说秦翌离开杏花村已经小半年了,但至今还没有真正与人交手过,纵使顶着武学奇才的二类天赋,也得不到印证。
他没有直接在武馆里学习成套剑术,是不想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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